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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AG旗舰厅水处理动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东莞水处理设备的系统回收率是指反渗透设备在实际使用时总的回收率,对于一级反渗透系统,其系统回收率(A1)为:A1=第一级产水量/第一级进水量 ×100%;
对于第二级反渗透系统,其第二级系统回收率(A2):A2=第二级产水量/死二级进水量×100%;
经常有人问起对于二级反渗透系统其系统回收率 究竟如何计算,是不是可以采用第一级系统回收率 A1乘以第二级系统回收率A2来计算?
可以肯定地说,二级反渗透系统的系统回收率不是第一级反渗透系统回收率乘以第二级系统回收率,因为第二级反渗透系统的浓水不是排放掉了,而是又重新回流到一级反渗透的入口处。此时计算系统回收率应该采用如下公式:系统回收率=总的产水量/总的进水量×100%。